新闻中心新浪首页 > 新闻中心 > 社会新闻 > 正文

藤县物价局向学校索贿被判单位受贿罪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3月18日17:56 云南日报

  新华社南宁3月18日电(王勉、黄星航)物价局利用职权趁机向学校索贿,取得财政返还后为单位私设“小金库”。日前,广西梧州市中级法院对藤县物价局受贿一案作出终审裁定,判处被告单位藤县物价局罚金人民币26万余元。

  法院审理查明,2001年起到2004年3月,藤县物价局经时任该局局长的高安礼决定,在核定开设电脑课程的藤县埌南一中等中小学校微机收费标准并核发收费许可证时,利用这些
学校想定高一些微机费收费标准以尽快收回投资的想法,趁机以赞助费、年审费等名义向这些学校先后索要人民币共26万余元,后将其中的16万余元交单位入账上缴国库,从而取得财政返还,为本单位谋利益。另有9万余元放入单位私设的“小金库”中,后以奖金、福利名义分发给全局职工。

  法院认为,被告单位藤县物价局及被告人高安礼的行为均已构成单位受贿罪。鉴于被告人高安礼有自首情节,部分非法所得已退还,遂免予刑事处罚。


 
推荐】【 小字】【打印】【下载点点通】【关闭
 
新 闻 查 询
关键词
免费试用新浪15M收费邮箱 赶紧行动! 05年老百姓干啥最赚钱


热 点 专 题
百事音乐风云榜投票
SKII化妆品遭投诉
3.15 消费者权益日
花样滑冰世锦赛
骑士号帆船欧亚航海
嫁入皇室的女人们
深圳提高购房贷款首付
购房还贷计算器汇总
《新浪之道》连载

 
 


新闻中心意见反馈留言板 电话:010-82612286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 - 2005 SINA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 新浪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