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持公司四成股份 却告状讨要查账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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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3月18日22:07 法制晚报 | ||||||||
本报讯荀先生与他人共同出资设立了公司,自己股份占到40%。但作为公司股东,公司却从未向他提供过年度财务报告,他多次要求查阅公司财务账的要求也被无理拒绝。 今天上午,记者从通州法院获悉,荀先生将公司告上法院讨要知情权,要求公司向自己交付自成立以来的全部财务账目及原始凭证。
作者:付中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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