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业承诺未兑现 连邦被判退学费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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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3月18日22:07 法制晚报 | ||||||||
本报讯认为安排工作的承诺没有兑现,顾先生将北京连邦软件股份有限公司告上法庭。今天二中院终审判决连邦公司返还顾先生5000元及3276元课时费。 2003年3月11日,顾先生和连邦公司签订了一份培训协议。双方约定,由连邦公司提供专业培训,并保证为合格结业、完成实习的学员安排就业,否则退还5000元。
2004年7月,顾先生起诉至一审法院称,自己已合格结业,但连邦公司未履行承诺,并拒绝退还5000元。顾先生要求连邦公司支付5000元违约金,返还课时费。一审法院判决后,连邦公司上诉到二中院。 作者:孙慧丽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