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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年嫖娼砍价被讥笑 男子踢死嘲笑人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3月19日01:00 信息时报

  时报讯(记者 黄珊 通讯员 谭力) 一男子夏夜问价“企街女”被人嘲笑,驾车离开后被对方追打。互殴中,召妓男子踢中对方车尾,对方失控摔死。此举是故意还是过失?此案经肇庆市两级法院审理,日前,法院认定该男故意伤害罪名成立,判其坐牢11年,同时须赔偿死者家属经济损失20万余元。

  召妓被嘲笑 离去遭追打

  今年24岁的李某昌家住广东高要。去年8月11日凌晨1点左右,无所事事的李某昌驾着摩托车来到肇庆市体育路,看见街边妖娆的暗娼,春心大动,准备召妓。他停车后走到“企街女”跟前问价砍价,一旁的两男子温某、叶某瞥见,脸上露出嗤笑的表情。李某昌感觉受了嘲讽很不爽,回敬了一句“望什么啊”,便驾车离开了。温某、叶某顿觉李某昌太嚣张,立即与同行的谢某等一帮弟兄提出追打李,“给他点颜色看看”。

  温某随即驾摩托车载着叶某朝李某昌追去,行至城中路肇庆电影院门口,两人追上了风驰电掣的李某昌。叶某操起一把防盗锁,朝李的背部狠狠打了一下,同时温某加速至80公里/小时,超过了李某昌。李被偷袭,十分恼怒,加大马力追上了温、叶两人的摩托车,与高速行驶中的温某两人互踢“飞毛腿”。

  踢倒摩托车 一死一轻伤

  打斗中,李某昌踢中对方摩托车的尾部,摩托车失控撞到了路边一根大柱子,温某、叶某当场倒地昏迷。两人后被送往医院抢救,温某因头部受伤过重,没被抢救过来;叶某则受了轻微伤。

  事发后李某昌即被刑事拘留,去年11月,肇庆端州检察院以故意伤害罪对李提起公诉。温某摔死时还不到20岁,他的父母中年丧子,分外悲痛,对李某昌提起了刑事附带民事诉讼,索赔儿子死亡的经济损失近30万元。

  被判11年刑 赔偿20.5万

  庭上,尽管李某昌的辩护律师提出李的行为属于“过失致人死亡”。法院审理后,仍认定李某昌属故意伤人,但认为事发前是温某一方提出追打、教训李某昌并超速驾车持防盗锁打了李,因此,被害人温某对事发有一定责任。去年12月,端州区法院一审以故意伤害罪判处李某昌有期徒刑11年;同时判决他赔偿温某死亡的经济损失20.5万元。李某昌不服,提出上诉。日前,肇庆市中院做出终审裁定,驳回了其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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