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醉男抱孩子要往大海里扔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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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3月19日01:05 半岛晨报 | ||||||||
中山区法院以故意杀人罪一审判处其有期徒刑3年 晨报讯(箴言首席记者王勇实习生李茹楠)乘船往烟台途中,见女友与别的男人搭讪,疑其有外心,便酒后抱起11岁女儿及女友2岁儿子,欲扔进大海。 崔某是黑龙江省桦南县人,去年9月18日,他和女友王某从黑龙江来大连,9月19日上
途中,崔某看到王某同其他男乘客说话,怀疑王某对他有异心,觉得生气、窝囊,便产生轻生念头。当天下午1时左右,崔某喝了1小瓶白酒和2瓶啤酒后与王某发生争吵。 崔某一气之下摔了他的手机,然后拎起装有王某行李的旅行包,让11岁的女儿抱着王某2岁的儿子和他一起离开客舱。到船尾甲板处,崔某将手中旅行包扔进大海,然后抱起女儿和王某的儿子,欲将2人扔进海里,幸被现场旅客及时发现制止。 到案后,经精神疾病司法鉴定,案发时崔某为复杂性醉酒,属限定责任能力。庭审过程中,其对犯罪事实不予否认。 中山区法院审理后认为,崔某以非法手段剥夺他人生命,行为构成故意杀人罪,因其属限定责任能力,且犯罪未遂,依法应减轻处罚,因此一审判处其有期徒刑3年。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