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人借“宣传月”向经营户乱摊派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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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3月19日01:38 三秦都市报 | ||||||||
本报汉中讯 (记者 汉水实习生李碧云)借“文化市场整顿宣传月”活动之机,镇巴县文化市场稽查大队向全县各经营户收取50至100元不等的费用搞宣传。 经记者调查,3月14日,镇巴县文化市场稽查大队以镇文稽发(2005)03号下发红头文件,通知各印刷、打字复印经营户,为安排部署“文化市场整顿宣传月”有关事宜,定于2005年3月15日上午8时在县文教体育局三楼会议室开会。要求各经营户主准时参加,不到会者
昨日上午,该大队大队长李德录接受本报记者采访时说,此前,该大队无专人管理,一直处于无序状态。最近上面要求要有专人管理,但现在经费奇缺,所以经研究,他们向每个经营户收取50至100元费用,用于制作悬挂横幅、标语和招牌等。现在既然有人投诉了,他表示将此款退给经营业主。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