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车去盗窃席卷建筑工地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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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3月19日02:35 新京报 | ||||||||
推荐专题: 18名“搬家式”盗窃案犯被判刑,判决书长达86页 本报讯(记者陈俊杰通讯员徐寒军)昨日上午,通州法院以盗窃罪、抢劫罪判处通州“搬家式”盗窃团伙18名成员11-20年不等的有期徒刑。
检察机关指控,从2003年10月到2004年2月,路成嵩、节金生、聂保平等18人分别在通州区梨园镇、张家湾开发区等地建筑工地、工厂库房等抢劫和盗窃达61起,涉及金额100余万元。 检察机关称,该团伙作案通常在夜里11点之后,四五个人开着货车或面包车外出作案。在选择盗窃的物品时,他们似乎不加选择,大到电焊机、钢筋、水泵、冰箱、电脑、摩托车,小到安全帽、衣物、电线、白酒、书本等都不放过,所到之处几乎都被席卷而空。 如果被值班人员发现,他们就对值班人员进行威胁,或者干脆把值班人员捆绑起来。 遇到不反抗的,就塞给对方三五百块钱作为进门费。 昨日,通州法院以盗窃罪、抢劫罪分别判处路成嵩、节金生、聂保平等三人有期徒刑20年,其余15人分获11-19年不等的有期徒刑。 据了解,该案的判决书共有86页,是通州区法院有史以来最厚的一份判决书。 由于判决书需要送达给有关单位、当事人及其家属,法院打印了150份判决书,从打印到装订,耗时两天时间。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