忙没帮到位 退我“跑路费”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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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3月19日06:27 四川新闻网-成都商报 | ||||||||
本报讯 (金牛法记者邓剑)出钱托人帮忙找份固定工作,哪知盼来的却是当临时工。求职失败的郭某不禁大怒,他将帮忙找工作的中间人告上法庭,要求中间人退还2万元“跑路费”。昨日,金牛法院开审此案。 据郭某称,他在去年经熟人介绍认识了潘某。他了解到,潘某各路关系都很广。刚好在那段时间,他急于找到一份固定工作,于是,找到了潘。潘一口答应了他的要求,并提出
昨日,潘在法庭上否认收过郭给他的2万元“跑路费”,相反,看在熟人介绍的情面上,他在帮郭找工作期间还私人垫付了2万元,这样才将郭安排到加油站当站长。潘说,加油站站长算得上是中干级别的职务,收入也很稳定,这和郭的要求是一致的,郭的行为完全是过河拆桥。潘补充说,他将通过诉讼向郭要回垫付的2万元。 鉴于双方分歧较大,法庭宣布将认真审议后择日作出判决。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