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献血者用血有优惠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3月19日06:48 北方晨报

  刘女士:我的父亲在去年去世前进行了输血,日前听说输血有“报销”的政策,就来到鞍山市中心血站“报销”。但是血站工作人员告诉我,父亲的单位没有完成献血计划,所以不能给“报销”。我对政策不是很清楚,于是向韩帮办工作室咨询相关规定。

  鞍山市中心血站献血办公室林泉主任答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献血法》及《辽宁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献血法〉办法》的相关规定,公民如果承担了献血的义务,就享有
优惠用血的权利。而如果某公民的配偶或直系亲属未献过血,其所在单位也未完成年度献血计划,也就得不到优惠的权利。所以,刘女士的“报销”要求也就无法满足。帮办记者韩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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