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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生第一证”坚持高收费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3月19日07:05 华商网-华商报

  近日有读者反映,国家规定办理一个《出生医学证明》每证只收取4元工本费,可西安市一些医院一直执行的却是30元的标准,记者随后对此进行了调查。

  医院:办《出生医学证明》收30元

  西安市第一医院住院部妇产科主管记账的医务人员说,只要在他们医院生孩子,都可
以在他们医院办理《出生医学证明》,每证收费30元。记者又到西安市妇幼保健院咨询,该院证实下属各区县保健院确是按照30元标准执行的。

  记者了解到,西安市卫生局1998年7月9日下发的《关于规范出生医学证明收取相关费用的函》显示:“……我局研究决定各级医疗保健机构《出生医学证明》收取工本费4元、计算机打印材料消耗费及网络管理费26元,共计30元。”

  卫生局:收30元是物价局默许

  主管此项收费的西安市卫生局基妇处一位负责人解释说,物价局规定《出生医学证明》工本费每证只收取4元没有错,以前都是按照这个标准执行的。但自从各医院《出生医学证明》计算机管理以后,增加了管理软件、打印、网络管理费用,4元根本就不够成本。卫生局为此曾和物价局多次协商,物价局默许按照实际费用增加收费。为此,市卫生局于1998年7月下发了《关于规范出生医学证明收取相关费用的函》,让各医疗保健机构以30元为标准收费。目前,相关收费手续正在办理之中。

  物价局:每证只能收4元

  针对西安市卫生局让各医疗保健机构以30元为标准收费的事情,西安市物价局收费处黄志荣处长说,1996年原国家计委、财政部出台“计价费(1996)1222号”文件,规定《出生医学证明》每证只收取4元工本费,除此以外,不能收取其他任何费用。此文件到现在依然有效,《出生医学证明》每证只能收工本费4元。

  对于西安市卫生局所规定收取30元一事,黄志荣处长表示,西安市卫生局这项收费是自己规定的,没有任何意义,此举与物价局没有关系。本报记者 东方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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