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区经理生财“有道” 伪造签名提货倒卖罪行败露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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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3月19日07:11 水母网 | ||||||||
水母网3月19日讯(特派记者 姜磊通讯员徐雷)利用职务之便大钻空子,通过伪造代理商签名,先后骗取公司大量财物,日前,犯罪嫌疑人贾某被依法拘留。 贾某身为莱阳市某饮品企业的分区经理,按照规定,代理商提货时须由分区经理先签好提货单,或分区经理持代理商提货单直接提货。这为一心想发财的贾某提供了可乘之机。他先为代理商签好提货单,自己提出货后直接倒手卖给莱阳当地或济南等地的一些经销摊点
贾某尝到甜头后,胆子越来越大。2003年起,贾某伪造了多位代理商的签名,提出大量货物直接销售,相应货款则以代理商欠款名义挂帐。2004年,公司发现他所分管代理商的欠款越来越多,便首先起诉了一位济南地区代理商。贾某得知后立即将该代理商支到外地出差。法院工作人员无法找到被告,便在其住所门边贴了开庭公告,结果公告被贾某悄悄撕掉。由于被告未到庭,法院缺席判决该被告赔款。今年1月,公司又将另一代理商王某诉至法院,索赔二十余万元。贾某本来也想如法炮制,但王某委托了莱阳市第三法律服务所代理此案。在查阅原告起诉证据(即数张提货单)时,王某发现除了一张注明“款已付清”的单据,其余签名均系伪造。经烟台市中院鉴定,王某所言属实,依法驳回原告起诉,贾某丑行终于败露。责任编辑:曲雁(来源:水母网--烟台晚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