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别人肇事自己被捕非法拘禁索赔受害人成被告被抓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3月19日07:11 水母网

  水母网3月19日讯(记者 于君 通讯员于克晓林瑞生)别人肇事使自己受伤,非法拘禁索赔,结果,使自己由原本的受害人变成了被告人,近日,龙口检察院以涉嫌非法拘禁罪将滕州女司机杨某夫妇及同伙批捕。

  1月份的一天,龙口市石良镇王、张等人,从滕州火车站租杨姓女司机的客货车至龙口。途中,张某说自己熟悉路况,替女司机驾车,不料,途中肇事,致女司机受伤。事后,双
方在赔偿问题上没达成协议。

  女司机回去后,向丈夫曹某提议,将张某绑回滕州解决。1月19日,夫妇二人与刘、孙(在逃)4人,从滕州租一辆出租车至龙口,由女司机骗出张某,将其拖到出租车内带到滕州。在滕州期间,曹某等3人轮流看管张某,并以赔偿为名,先后3次让张的家人汇去3万元。后张家人报案,龙口市警方将曹某等人在滕州抓获。责任编辑:曲雁(来源:水母网--烟台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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