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乳产品”名称不得再随便用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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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3月19日07:18 生活日报 | ||||||||
生活日报3月18日讯(通讯员靳明义记者张子森)即日起至4月底,我省质监部门将对全省范围内的乳制品和乳饮料开展专项检查整顿活动,凡企业生产的食品名称中带有“乳(奶)”字样的所有液态产品,均纳入此次专项整顿的范围。检查不符合标准的将不得使用“乳产品”等名称。 据了解,这次专项整顿的重点之一是清理企业执行标准登记。按照有关规定,质监部
按照有关标准要求,质监部门将规范企业备案产品标准的技术指标和产品名称,使产品名称和备案(执行)标准名称一致。技术指标或产品名称不符合要求的备案产品标准,质监部门将通知企业限期修订,拒不修订者要被公告作废。 食品命名也将被严格限制。具体为,当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中已规定了某食品的一个或几个名称时,应选用其中的一个或等效的名称;无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规定的名称时,应使用不让消费者误解或混淆的常用名称或通俗名称。 此外,质监部门还将规范产品标识。按《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的要求,对生产领域的包装标识进行检查。当“新创名称”、“奇特名称”、“音译名称”、“牌号名称”、“地区俚语名称”或“商标名称”含有易使人误解食品属性的文字或术语(词语)时,应在所示名称的邻近部位使用同一字号标示食品真实属性的专用名称;当食品真实属性的专用名称,因字号不同易使人误解食品属性时,也应使用同一字号标示食品真实属性的专用名称。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