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逼“娼”跳楼追打嫖客 牟平区风尘女杨某被判7年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3月19日07:47 水母网

  水母网3月19日讯记者昨天从牟平区法院获悉,风尘女子杨某以强迫卖淫罪、寻衅滋事罪被判有期徒刑七年零六个月,并处罚金2000元。

  杨某是莱山区人,曾在牟平区某酒店工作。2003年10月13日下午,杨某受人指使负责看管被骗至该酒店的女青年刘花(化名)。此前,被迫卖淫的刘花曾向嫖娼者请求搭救。当晚,杨某得知消息后赶紧告密,刘花又遭受一顿毒打。14日,刘花在被迫卖淫时再次请求搭
救。杨某等人知悉后,将刘花衣服扒光,用刀背、铝合金板对其进行殴打,并威胁、恐吓。15日下午,刘花趁杨某等人不备,从酒店四楼翻窗到二楼跳下,致右脚内踝骨折,身体多处皮下出血,后经人搭救送医院治疗。

  去年10月10日晚,杨某与来烟打工的南方人王某因嫖娼一事发生冲突后,于次日晚21时许,纠集他人乘车窜至王某宿舍,对王某实施威胁和殴打,致其头部和左手损伤,并将王某的21英寸彩电一台、新科牌VCD影碟机一台、康佳手机一部及5元钱强行拿走。案发后,公安机关迅速出击,将杨某等人捉拿归案。(张晋长青国峰)责任编辑:姜莉(来源:水母网--烟台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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