冒充警察勒索钱财最终难逃法网制裁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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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3月19日09:53 每日新报 | ||||||||
张北马莹马权岭马新 新报讯【记者张北实习生马莹通讯员马权岭马新】联防队员冒充警察,根据工作中掌握的线索,以查暂住证、罚款相要挟敲诈勒索外地来津打工人员的钱财。日前,本市东丽区人民法院以敲诈勒索罪分别对两名被告人做出判决。
法院经审理查明,被告人李某原系本市公安东丽分局刑侦队的联防队员。去年6月间,被告人李某从他人处得知有一名外省人暂住在东丽区内制贩假证,于是心生敲诈勒索之念。事发当日下午2时许,被告人李某伙同被告人赵某经预谋后,冒充公安人员以查暂住证为由进入受害人家中,以罚款相要挟,勒索受害人现金3600元。几天后,被告人李某根据掌握的另一线索,又采取上述手段敲诈勒索另一名受害人手机两部。被告人被告发归案后,退缴了全部赃款并已发还被害人。 法院经审理认为,两名被告人经预谋后,单独或结伙冒充警察,以查暂住证及罚款相要挟勒索他人钱财,其行为均已构成敲诈勒索罪,故依法判处被告人李某有期徒刑八个月缓刑一年判处被告人赵某有期徒刑六个月,缓刑一年。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