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盖废井导致车祸死者家属获赔18万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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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3月19日09:53 每日新报 | ||||||||
张北马莹马岭马新 新报讯【记者张北实习生马莹通讯员马岭马新】一名男子驾车行驶在一条尚未验收合的马路上时,轮胎轧在一个无井盖的井上,以车辆失控,一头撞在道路中心的花坛上后又翻路边的河中,该男子当场死亡。死者父母将承该道路施工工程的某公司诉至法院,要求赔偿项损失费用共计人民币29万余元。本案经东丽人民法院主持调解,双方于日前自愿达成协,
法院经审理查明,去年 7月19日9时许,二原之子李某驾驶夏利小轿车沿被告承建的尚未收合格的道路由西向东行驶途中,车辆轮胎轧一个废弃的无井盖的井上,导致车辆失控撞在路中心的花坛上,之后翻入路边的河中,李某场死亡。二原告认为承建道路施工工程的被告司对李某的死亡负有责任,遂以该单位为被告起了赔偿诉讼,要求被告赔偿各种经济损失共人民币29万余元。经法院主持调解,双方当事自愿达成协议如下:被告公司一次性赔偿原告项损失费用共计人民币18万元。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