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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价要合乎社情民意 听证代表纷纷发表意见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3月19日11:53 大华网-汕头都市报

  在昨天召开的汕头市调整中心城区自来水价格和污水处理费收费标准价格决策听证会上,听证代表纷纷就水价调整问题建言献策。不少代表认为,汕头水资源不容乐观,调整水价势在必行,但水价提价要合乎社情民心,稳妥推进;自来水企业更应从自身挖潜节流,拓宽经营渠道。下面是部分听证代表的发言意见:

  自来水调价

  有利水资源保护

  李树平(听证代表,汕头市委党校校委、主任):

  关于自来水价格调整,我认为是势在必行的,有利于水资源的保护。汕头的水资源情况不乐观,韩江水位严重下降,水资源越来越稀缺,提高水费,有一定促进节约用水的作用。提价方案分三步走,比较符合汕头的实际。建议对居民用水增幅要减少一点,特种用水、工业用水增幅要提高。另外,污水处理费调整问题,我认为很有必要。但调整幅度不要太高,建议从0.27元调整到0.40元,这样比较合理。

  污水处理费增幅太大

  李志云(听证代表,汕头市社科联副主席):

  自来水价格和污水处理费是关系国计民生的事情,应慎重对待。我的看法,是按照党中央的科学发展观、和谐社会的理论来指导。调价不仅要考虑到企业成本,还要考虑到社会和居民的承受能力。

  我认为,自来水价格方面,有两个问题要注意:一是原来汕头居民生活用水的收费标准就比较高,已经超过了珠三角,如果再提高到1.60元的话,那么,汕头的水价仅低于深圳,高于广州,增幅达到18.52%,提请市政府考虑。二是工业用水价格偏低。工业用水和生活用水倒挂,广东省仅有潮州与汕头出现这种情况。原本是出于推动工业发展考虑,但是效果并不大,汕头工业发展的主要原因,不全在于水费和用水成本。希望不要把工业用水的成本由居民来承担。

  对于水价调整,我征求了一些消费者的意见,他们认为10%左右可以接受。建议生活用水调至1.50元左右;工业用水在今年先提高0.25元,明年再提0.25元。至明年居民用水和工业用水同价。另外,从节约用水的角度考虑,提议下次要调整的话,一定要搞个定额,制定定额内和定额外两种价格,促进节约用水,有利于子孙后代。同时,应加强管理,现在漏水和偷水现象比较严重,人为损耗率太高。市政府有关部门应配合市自来水公司加强管理。

  污水净化调价幅度太大。从0.27元一下子提高到0.55元,增幅达到125.93%,居民难以承受。而且原统一价格改为分类计收,应考虑分类标准的问题。建议污水处理费的分类应跟自来水的分类相适应,不要另行制定分类标准。建议从0.27元提高到0.40元,增加48.15%,工业0.60元,机关0.60元,特种水0.80元。

  连年提价

  容易造成不良影响

  林月君(听证代表,汕头经济特区轻工企业发展总公司总经理):

  自来水价格调整有客观原因,债务和管网的改造需有一定的资金,但提价的问题是涉及到千家万户的问题和企业的负担。

  自来水公司是一个企业,应做为企业来对待。我认为解决成本提高的问题可以从多渠道解决,调价仅是其中之一,汕头的投资成本很高,连年提价容易造成不良影响。可以探索其他的渠道,由于原材料提高,其他企业同样也会碰到这种问题,但我们的企业应按照市场规律来解决。自来水和污水的调价,都要引进股份制,引进民营经济,很多管理的漏洞,可以从竞争中得到解决。自来水价格比较高的城市,虽然价格高,但他们有另外的解决办法,配备其他的用水,比如冲厕、浇花用水。这样能降低居民用水成本。

  应向管理要效益

  杨少雄(听证代表,汕头市中心医院副主任):

  有关部门能够在决策前召开听证会,这本身就是一种进步。对于污水处理费和自来水价格的调整,我认为:水费的价格跟每户家庭和企业都是息息相关的,应充分考虑到群众和工商企业的承受能力,特别是市民的心理承受能力和工业企业的发展压力。以汕头市目前的经济发展状况及经济发展水平,不适宜大幅度调高水费价格。

  如何解决亏损缺口的问题,我认为应向管理要效益,从加强内部管理,降低企业运营成本上面下苦功夫,比如一些先缴后退的用水单位,可改为准入资格评定,如果自建污水处理系统,排放的污水达标或符合免征条件的,经核定后就可以在收取水费时免征污水处理费。不要说钱先缴上去,再花费大量的人力和财力来办理退款手续,这样可提高工作效率,同时加强对偷水和盗水等违法行为的打击。

  另外,各个生活小区向各户家庭征收的0.4元/立方米二次供水费用,应该拿一部分来补偿自来水公司的经营成本。建议进一步探索一些引进投资、加强竞争的改革措施。对一些国家限制投资的高水耗的工业企业,可以适当提高这些高水耗企业的水费价格,以利于贯彻政府的宏观调控政策。对政府鼓励投资的重点项目及涉及国计民生的教育卫生行业应适当降低水费或保持稳定,进一步拉开水费差价。以体现政府及企业对卫生福利行业的关心、支持。

  供水售水量差额巨大

  问题何在?

  陈永平(听证代表,汕头市消费者委员会秘书长):

  价格决策关系到政府在市民当中的形象,在市民当中的声誉。关于此次决策,我认为应当结合我市经济发展的情况和人民生活水平,慎重考虑。

  按照目前的经济发展情况和人民生活水平,我认为水价的调价幅度太高。汕头市的水质远远比广州等地区好得多,运营成本比较低。广州市的综合价是1.15元,汕头市综合价是1.56元,在全省地级市里面水平相当高。那么为什么这么高的水平,供水部门还要求提高价格?调整方案里有几个数据,2003年供水量和售水量的差额达到3883万立方米,这个差额按目前水价相当于6000多万元。与供水部门提出的亏损2600多万元这个数字,说明什么问题?

  另外,对于工业的供水价格,我支持提高。我市工业的供水才1块钱,对汕头的引进投资不起很大的作用。应从整体上改善投资环境。比如中山、东莞等地区的工业水价是1.4、1.3元,价格都比我们汕头高。按照工业用水销售量每年接近居民用水的一半,也可增加收入。因此,我建议要加强管理,提高效益,逐步引入竞争机制,优化内部环境。

  建议加快管网改造

  郑峰(听证代表,汕头市审计局科长):

  汕头市城市供水设施和自来水建设投入很大,从2002年数据看,自来水成本结构和销售费用、维修费用所占的费用比较高。为了更好解决企业亏损的问题,建议要考虑加快潮阳等地区的管网改造。通过整合资源,解决潮阳用水难问题。同时,降低自来水公司的运营成本,不要一亏本就涨价,要充分利用现有的设备资源。

  另外,从征收污水处理费的余额来看,材料的表述不清楚,整份报告也没有说明实际单位成本,产量、成本结构都不是很清楚。污水处理费的价格比照其它地区,如东莞、深圳0.5元,汕头要提高到0.55元偏高一点。因此,建议污水处理收费标准的提高应充分考虑市民和企业的承受能力,分步实行。

  要充分考虑

  困难家庭承受能力

  罗惠芳(听证代表,汕头市总工会部长):

  自来水价格和污水处理费的提价问题,关系国计民生,须慎重对待。自来水价格提高由居民承担是合理的,可以适当提价;但提高居民的污水处理费是否合理,值得探讨。工业污染、政府创建卫生城市、旅游城市加大了排污量,把加大的成本转嫁由居民承担不尽合理。本市居民收入的情况远低于其他城市,对于困难家庭来说,几元钱影响也很大,特困职工、下岗人数在不断扩大,经济承受能力较低。自来水价格和污水处理费可适当提高,幅度不能太大,要减少成本增加创收,向管理要效益。

  文/本报记者林文彬肖彤兰

  图/本报记者肖彤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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