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刀挥去五年自由身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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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3月19日12:04 南京报业网 | ||||||||
【金陵晚报报道】2004年12月29日夜里,睡得迷迷糊糊的许贵起床上厕所,忽然发现家里门上好好的玻璃左下方缺了一大块。难道有小偷?为了将事情搞清楚,他又重新回到床上佯装睡下。 大约一刻钟左右,一道微弱的手电筒光射了进来。光线在他脸上停留了一会儿就转到了床头柜那边,没一会儿,他就听到了撬柜子的声音。就着微弱的光,许贵隐约看到一个黑
没多久“援军”到了,将小偷抓了个正着。正当3人用湖南家乡话商量报警时,小偷乐了,原来是老乡。他也用家乡话央求他们不要报警,遭到了拒绝。日前,小偷王某因涉嫌抢劫罪被建邺区检察院提起公诉。 检察官点评 据检察官介绍,本案中的王某本来只是简单的盗窃罪,1.5万余元属于盗窃数额巨大,根据法律规定,量刑在3到10年,根据具体情况,王某很可能被判处5年以下有期徒刑。 可就因为那一刀,王某的犯罪性质很快就转变成了入室抢劫,而该罪的量刑起点就是10年。可以说,王某这一刀不仅砍伤了别人,也砍掉了自己5年以上的自由身。(文中人物系化名) 通讯员陈德 金陵晚报记者徐红霞 (编辑 丹妮)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