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廉谨慎乃为官之道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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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3月19日12:06 合肥报业网--江淮晨报 | ||||||||
合肥晚报“三年清知府,十万雪花银”,是封建官场贪贿成风的真实写照。其实也有例外,陆贽就是一个例外。 公元793年,唐德宗李适“开导”他的宰相陆贽说:“你这个人呀,样样都好,只是为官过分清廉谨慎,同朝为官的同事送你小礼品,你全都拒绝,这恐怕于情于理都是说不通的,送你漂亮的马鞭、靴子等小物件,就是收下来对你能有什么影响和伤害?”
陆贽经过认真思考,给唐德宗写了一道奏折,分析道:依照唐律规定,直接负责管理财物的官吏,收受他人财物,满一尺的处四十板刑罚,部门主管官员,收受他人贿赂满一尺的处一百刑杖。这些小官小吏法律都严禁收受贿赂,我是国家的宰相,一言一行对百官都有引导示范作用,怎可反其道而行之,尽管财物很小。再者一个人如果起了贪念,就会终日魂牵梦绕聚财敛富,不可能以一条马鞭、一双皮靴而收手,必然要沾染贵重财物,这样天长日久,一旦看见什么喜欢的东西,就会滋生一种莫名的、占而有之而后快的贪欲。另外,接受了他人给的好处,你就不能拒绝他的非分请托。贪欲就像涓涓细流,日积月累,也会冲沟决壑泛滥成灾。 从情理上,陆贽最后又分析道:对于他人行贿给你财物,有的你收下了,有的你拒绝了,被你拒绝的人则会怀疑你将对其不利,收了他财物,圆了他的请托,他会说你得财才办事,请托没办成,他会说你不卖力,或骂你吃黑食。无论什么人送,无论是否喜欢、是否贵重,一律拒绝,大家就会知道不受他人贿赂和请托,乃是为官正道。这样,同僚、上下也会和谐融通而无猜疑、阻隔。 陆贽作为一个封建社会高官,而能清廉洁身自爱,实属难能可贵,其拒贿理念于今仍不乏借鉴意义。 何检己 (来源:合肥晚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