取保候审逃跑依法批准逮捕 | ||||||||
---|---|---|---|---|---|---|---|---|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3月19日13:41 新闻晚报 | ||||||||
晚报讯王某因涉嫌诈骗罪被公安机关取保候审,在审查起诉阶段竟然不知去向。日前,犯罪嫌疑人王某被南汇区人民检察院以诈骗罪依法批准逮捕。 2004年八九月间,王某为贪图200元钱的租车费,在明知租车人欲行诈骗的情况下,却先后两次用自己的面包车载上重庆巫溪人周西平、钟大雄到本市奉贤区叶大公路附近,采用捡到钱包、平分钱财的方式哄骗路人上车,在周某装扮“失主”寻找钱包并对被害人搜身时
案发后,鉴于王某犯罪情节较轻,公安机关在交纳保证金后决定对其取保候审。然而,王某将取保候审规定当儿戏,逃之夭夭。检察官按照司法程序,将此案退回公安机关补充侦查,公安人员根据王的行踪,在安徽老家将其抓捕归案。作者:夏林杰梁国启李一能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