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醉鬼”司机竟称不知自己惹祸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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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3月20日09:42 每日新报 | ||||||||
酒后驾车送朋友回家途中肇事撞死被害人宫伟刘会荣 新报讯【记者宫伟通讯员刘会荣】犯罪嫌疑人酒后驾驶华利汽车送朋友,途中与骑自行车顺行的被害人相撞,致使车辆前挡风玻璃破碎,被害人因颅脑损伤当场死亡。归案后,犯罪嫌疑人拒绝承认是自己酒后驾车撞死了被害人。昨日,北辰区人民检察院经过严格审查,通过确凿的证据戳穿了疑犯的狡辩,以涉嫌交通肇事罪依法对其批准逮捕。
检察机关经依法审查查明, 2005年 3月1日晚20时许,犯罪嫌疑人宋某某酒后驾驶华利汽车沿九园公路送朋友回家,途中行至某村附近时与骑自行车顺行的被害人赵某相撞,双方车辆不同程度受损,其中华利汽车前挡风玻璃破碎,被害人因颅脑损伤当场死亡。当时已酒醉的犯罪嫌疑人驾驶华利汽车迅速逃逸。接警赶到的交警在现场提取了脱落的华利汽车牌照一副,以及车体碎片。案发大约1个小时后,交警将犯罪嫌疑人抓获归案,并迅速对其进行酒精测试,经鉴定,案发时,犯罪嫌疑人血液中酒精含量为159.4毫克/100毫升。同日,交管部门认定送检的现场提取碎片与犯罪嫌疑人所驾驶的小客车原为同一整体。与此同时,归案后的犯罪嫌疑人却一直否认自己撞死被害人的犯罪事实。 检察机关审查后认为,酒精浓度测试结果和现场提取车牌,碎片与车体鉴定结论,证人证言和犯罪嫌疑人关于“行车途中听见咣当一声”的证言供述已构成完整的证据链。据此检察机关认为,犯罪嫌疑人宋某某酒后驾驶“华利”牌小客车(经检验灯光不合格车辆),沿九园公路由东向西行驶,当行到北辰区二闫庄附近时,车前部撞在前方顺行赵某的自行车后部,造成双方车辆损坏,赵死亡的交通事故,事故后驾车逃逸,其行为已涉嫌交通肇事罪。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