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境遭到污染咋维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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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3月20日11:01 哈尔滨日报 | ||||||||
编辑同志: 我家附近有家酒厂,每天都机器轰鸣,浓烟滚滚,发出刺鼻的气味,弄得我家家中到处都是酒糟味道。特别在夏天,我们连窗户都不敢打开,这些污染严重影响了一家人的身心健康。为此,我多次向厂方提出交涉,要求他们治理污染。该厂负责人说他们要生存就得生产,生产就一定有污染。向环保部门反映此事,也不了了之。请问,我该怎么办?
读者 詹先生 这位读者来信所提的问题涉及到环境纠纷。环境纠纷按纠纷的法律性质不同,可以分为环境行政纠纷和环境民事纠纷两种形式,故解决问题的方法也有两种。一种是他可向当地的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反映,要求其责令酒厂改正或限期改正,并依法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如罚款、没收违法所得、责令停止生产等方式。如他对处罚不服,或该行政部门未作出处罚决定的,还可以向其上一级行政机关申请复议;对复议决定不服,还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也可不经行政复议直接提起诉讼。这就是环境行政纠纷处理程序。另一种方法就是通过环境民事纠纷处理程序解决这个问题。在这个程序里面也可分两步,第一步先由环境行政调解处理,即由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召集双方调解;第二步是调解不成的,当事人可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也可不经先前第一步调解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我国《民法通则》第124条规定:“违反国家保护环境防止污染的规定,污染环境造成他人损害的,应当依法承担民事责任。”因此,詹先生应向环境部门郑重提出要求其对酒厂进行处罚,否则可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通过环境行政纠纷处理程序解决,也可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要求厂家承担停止侵害、赔偿损失等责任。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