汕头海关“红包”制度受总署肯定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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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3月20日12:12 大华网-汕头都市报 | ||||||||
本报讯(记者陈敏、通讯员黄勇哲、陈岱芬)去年以来,汕头海关针对关区复杂的执法环境和严峻的廉政形势,率先实行“红包”公布制度,采取切实措施消除队伍执法腐败的隐患,在关企共建廉洁海关方面走出了坚实的一步,受到社会各界的肯定和赞赏。汕头海关在公布“红包”制度上探索出的做法和经验,得到海关总署的肯定,也得到了中纪委和监察部领导的重视。据悉,海关总署已决定在总结汕头海关等直属海关单位实行“红包”公布制度成功经验基础上针对“红包”专门立法,提高整个海关队伍抵御腐败的能力。
汕头海关地处粤东,执法环境复杂,走私与反走私、腐败与反腐败的斗争相当激烈。该关新一届党组成立以来,充分认识到汕头海关工作“成也廉政问题,败也廉政问题!”,痛下决心解决队伍建设中存在的问题。通过深入剖析,汕头海关对症下药,把治理“红包”作为加强廉政建设、转变行业作风的突破口,设立“红包”高压线,不准碰,不能摸,要求关员对“红包”要坚持“一拒二退三上交”。该关还率先实行“红包”公布制度,对所有“红包”以公告的形式对外公布,并列入廉政“黑名单”。公布内容包括拒退“红包”关员、送“红包”相对人的姓名和所在单位,“红包”的数量、金额,海关处理情况;公告同时重申海关有关的廉政纪律,并通报送“红包”相对人所在单位,抄送该单位的上级主管部门。 海关坚持重在预防、教育在先、提醒在先,想方设法开展经常性的教育,在拒退“红包”问题上旗帜鲜明,注意发挥典型示范作用。去年,对两名收受企业报关员“红包”的关员给予行政记大过处分和相应的党纪处分;对收受“红包”的“8·15”涉案人员,行政开除17人,相应党纪政纪处分15人。经过整顿,汕头海关的行业风气已逐步好转,一位企业的老报关员感慨地说:“现在不送红包也能享受到热情服务,真是痛快!” 据悉,海关总署已决定在总结汕头海关等直属海关单位实行“红包”公布制度成功经验基础上针对“红包”专门立法,提高整个海关队伍抵御腐败的能力。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