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法拘禁讨要欠款方法不当反被判刑 | ||||||||
---|---|---|---|---|---|---|---|---|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3月21日00:20 法制晚报 | ||||||||
本报讯为了讨回某洗浴中心老板拖欠自己的数万元债务,金某纠集众人将洗浴中心老板夫妇2人非法拘禁起来。近日,西城法院以非法拘禁罪判处金某和范某有期徒刑各10个月。 去年3月22日深夜,29岁的金某为了向西城区一洗浴中心老板丁某索债,特意纠集了范某等数人在洗浴中心门口强行将丁某等3人带走并分别扣押在3部汽车内,强迫丁某在一张4.4万元的欠条上按下手印,又将丁某妻子的POLO轿车等财物强行扣押后才将3人放走。
法院审理后认为,金某未采用合法方式处理与他人之间的经济纠纷,而纠集他人强行限制丁某的行动自由,其行为已构成非法拘禁罪。 作者:李奎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