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中心新浪首页 > 新闻中心 > 社会新闻 > 正文

网聊不设防 女青年引狼入室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3月21日02:50 北京娱乐信报

  信报讯 (记者郭志霞通讯员刘彩霞赵飞)程小姐网上发布消息想出租房屋,没想到引狼入室遭抢劫。记者昨天获悉,东城法院已对这只“狼”——内蒙古人段某作出有期徒刑4年,并处罚金8000元的判决。

  去年10月,程小姐在新浪网“紫禁城之颠”聊天室内发布消息说,自己想出租房屋。当时名叫“高大帅男”的被告人段某就急切询问房屋价格、位置等情况,并提出想去看房。
双方在网上交换手机号码,并电话约定当晚6时见面。可是当程小姐带着段某刚进房间,段某立即将防盗门锁撞上,趁程小姐介绍情况时,将程小姐按倒在床上,威胁说:“不许喊,要不弄死你!我只想要钱。”程小姐只好放弃反抗,段某将程小姐的手机、U盘、瑞士军刀、无绳电话及1700多元人民币抢走。因为怕她报警,段某临走时还威胁程小姐脱下外衣裤并钻进大衣柜里。不过,程小姐还是在段某走后以最快的速度报警,后段某被抓。


 
推荐】【 小字】【打印】【下载点点通】【关闭
 
新 闻 查 询
关键词
免费试用新浪15M收费邮箱 赶紧行动! 05年老百姓干啥最赚钱


彩 信 专 题
双响炮
诠释爱情经典漫画
水蓝幸福
海螺爱情精彩图片
请输入歌曲/歌手名:
更多专题 缤纷俱乐部
 
 


新闻中心意见反馈留言板 电话:010-82612286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 - 2005 SINA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 新浪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