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聊不设防 女青年引狼入室 | ||||||||
---|---|---|---|---|---|---|---|---|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3月21日02:50 北京娱乐信报 | ||||||||
信报讯 (记者郭志霞通讯员刘彩霞赵飞)程小姐网上发布消息想出租房屋,没想到引狼入室遭抢劫。记者昨天获悉,东城法院已对这只“狼”——内蒙古人段某作出有期徒刑4年,并处罚金8000元的判决。 去年10月,程小姐在新浪网“紫禁城之颠”聊天室内发布消息说,自己想出租房屋。当时名叫“高大帅男”的被告人段某就急切询问房屋价格、位置等情况,并提出想去看房。
| ||||||||
新浪首页 > 新闻中心 > 社会新闻 > 正文 |
|
|
新闻中心意见反馈留言板 电话:010-82612286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 - 2005 SINA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 新浪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