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漏电保护器,漏电电死人 电器经销商被判刑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3月21日02:50 北京娱乐信报

  信报讯(记者彭信琼通讯员逸馨)周某、吴某犯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产品罪,近日被西城法院分别判处有期徒刑2年和1年6个月。这是北京市首起因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的产品而构成犯罪的刑事案件。

  被告人周某、吴某于2004年5月份开始,在明知其所出售的漏电保护器为不符合安全标准的产品的情况下,仍然在北京市盛宏达商品交易市场中心、西城区四环综合市场内出售。
2004年6月27日李某购买了该种漏电保护器,并在当天使用过程中,由于该漏电保护器未能起到断电保护的作用,造成被害人蔺某触电死亡。后被告二人被抓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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