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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房私卖 “连环套”瞄准17万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3月21日04:39 四川新闻网-成都晚报

  四川新闻网-成都晚报讯

  (记者江俊摄影谢辉)“我花17万元购买的一套私产房却变成了房改房,更令人气愤的是,一开始签订《房屋购销协议》的销售方却是‘托儿’!”昨日,家住猛追湾的76岁大爷李应龙向本报维权热线反映称。

  入套 签购房协议 卖主竟是“托儿”

  昨日下午,李应龙向本报记者反映称,2005年1月8日,他经鑫星房屋中介所推荐,看中了位于双林南支路9号一套面积为76.53平方米的二手房。在鑫星房屋中介的参与下,他和自称是该房屋产权拥有者的“李源盛”签订了一份《房屋购销协议》。

  1月26日,当李应龙要求“李源盛”陪同他去办理水电气等相关移交手续时,被该小区的门卫识破身份。该小区门卫告诉李应龙,和他一同前去的男子并不是李源盛。此时,该男子才承认他的真名叫张洪滨,随后该男子找了个借口迅速离开,不再现身。昨日下午,鑫星房屋中介所也承认当时和李应龙签订协议的人不是李源盛本人,而是张洪滨。

  圈套 房改房“变”私产房 价格翻5倍

  李应龙称,他和销售方签订的《房屋购销协议》上第二条中明确约定:“甲方(李源盛)必须保证此房产权清楚,实属纯私房,并无任何纠葛,否则承担一切责任。”然而,1月26日他拿到中介所给他代办的房屋产权证时,发现在房屋产权证“附记”一栏的备注中却注明是按照房改成本价出售。李应龙称,实际上他花17万元购买的所谓私产房原本就是一套房改房,该房的实际价格仅为32517元。

  中套 资料被涂改 落款竟是“三九九四年”

  李应龙称,他感觉拿到手上的房屋产权证有问题。2月3日,他到成都市房管局房管产权监理所提调该房屋档案时才吃惊地发现,在购买协议中的售房人本应是“李源盛”,而档案资料上却变成了“锦江房管局”,且资料显示的是“公有住房转让合同”。而且在“成都市住房制度改革资金管理中心专用收据”上“交款人”一栏中“李应龙”三字有明显的涂改痕迹。更让人费解的是,该转让合同的落款时间竟是“三九九四年”。

  “解”套 房管局:公有住房不能直接买卖

  李应龙告诉记者,发现问题后,他找到成都市房管局相关负责人咨询,该负责人称,按照相关政策规定,公有住房不能直接进行买卖。即使要买卖这套房子,也只能由房子的租用者李源盛获得房屋产权后再进行买卖。也就是说,李应龙不可能直接购买没有办理产权的房改房。

  中介所:负责人不在 无法解释清楚

  昨日下午,记者随同李应龙来到位于水碾河附近的这家鑫星房屋中介所。一杨姓男子称,中介所牵线销售给李应龙的房屋没有任何问题。但当记者问道,签订协议的人为何不是李源盛本人?原本约定的私产房为何变成房改房?公有住房转让合同中为何出现多处涂改痕迹?该男子称,负责人不在,他一时无法解释清楚。记者希望能电话联系中介所负责人时,该男子拒绝提供电话号码。

  本报将进一步关注此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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