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处罚违反治安管理的行为有期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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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3月21日04:45 山西晚报 | ||||||||
编辑同志: 最近,我从外地打工回来,县公安部门找到我,他们说我7个月前曾经和邻居打架,要按照治安管理处罚条例拘留我。但是我觉得都过去半年多了,我早和邻居和好如初了。请问,公安部门还能拘留我吗?阿利
律师答疑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第十八条的规定,“违反治安管理行为在六个月内公安机关没有发现的,不再处罚。”如果你的违法行为公安机关说六个月内发现的,公安机关必须有立案材料等证据证明。如果公安机关没有立案材料等证据证明,则视同没有发现,公安部门不能拘留你。因此,你可以向当地县政府或上一级公安局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通过行政复议或者行政诉讼审查公安机关的案卷材料等,依法确定公安部门是否还能给予拘留处罚,依法维护你的合法权益。跃东 贵亮(来源:山西新闻网山西晚报网络编辑:徐舜)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