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骂人广告”贴到家门口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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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3月21日06:16 半岛都市报 | ||||||||
本报 3月 20日讯(记者郑成海)“长江公寓出现以老任头为首的流氓盗窃团伙……”今天上午,开发区武夷山路590号长江公寓以及香江路30号一处门头同时出现 5张“骂人广告”。今天下午,记者赶到开发区进行了采访。 “骂人广告”贴到家门口记者看到,这5张署名为“四单元住户”的“骂人广告”内容一致,标题为“流氓团伙现行记”。大致意思是,长江公寓出现以老任头为首的流氓盗窃团
家住该公寓四单元的任先生今年 67岁,大伙平时都叫他老任头。据他介绍,今天早上7时许,自己和几位居民在3楼平台楼梯口墙上发现了这张“骂人广告”,当时差点气晕过去。后来邻居告诉他,楼梯走道里和一楼也有两张这样的“骂人广告”,他连忙报警。姬先生称,他今天早上7时40分左右,走到自己公司门口时,也看到了两张攻击自己的“骂人广告”。他说,虽然文中的姓写错了,但周围的人都知道这个所谓的纪某某就是指的他。 张贴“骂人广告”不是首次住在三单元的刘老先生告诉记者,早在去年 12月31日,自己就曾被这种害人的“骂人广告”攻击过一次。 住在四单元的迟先生对记者说,老任头和姬先生平时与大家相处十分融洽,这些“骂人广告”肯定是恶意诬蔑。老刘也称,自己与老任、姬先生三人有一个共同特点就是爱管点闲事。因公寓长期没有物业,今年初,他们三人先后代表居民就公寓内3处楼梯间使用权问题,与有关部门进行过交涉,但至今没有任何结果。他们三人表示,只要警方一破案,他们将立即起诉“骂人广告”的始作俑者。 律师:此举侵权当天下午,记者从开发区长江路派出所了解到,他们正对此案进行调查。山东元鼎律师事务所的单正国律师称,这种“骂人广告”行为构成了侵犯他人名誉权和荣誉权,情节严重的要追究当事人的刑事责任。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