援引举证倒置 患者获赔两万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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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3月21日06:44 大众网-生活日报 | ||||||||
生活日报3月20日讯(记者 田连锋 通讯员 田强)家住济南的李先生日前遇到了一件令人气愤的事:济南市一家医院在其体内植入的钢板竟然是劣质产品!结果第一次手术仅过了3个月,李先生又不得不再次躺到手术台上,重新手术更换钢板。 2004年1月,李先生大腿骨折,医院检查后做了手术,并在其体内安装了钢板。但仅仅过了3个月,2004年4月,李先生体内的钢板发生了断裂,李找到该医院,医院说可以再植入
经审理法院认为,原告于2004年1月受伤后到济南某医院治疗,该医院为其疗伤并在其体内植入钢板,以上事实原被告双方都没有异议。钢板的断裂经有关部门鉴定确属质量不合格导致。考虑到患者到医院看病诊断,患者多处于弱者地位,所以对于发生的医疗事故一般是实行举证责任倒置的原则。因此,作为被告的医院应当提交证据证明是原告的原因导致钢板断裂的。而本案中医院所举的证据不能证明原告存在过错,则应当承担举证责任不能的后果。至于钢板因质量原因断裂,医院在赔偿原告李某后,可以再向有关生产销售部门提出索赔,与本案不属于用一种法律关系,与本案无关。据此,法院最后判决医院赔偿原告经济损失26578.23元。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