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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中介,靠出卖隐私赚钱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3月21日08:35 哈尔滨日报

  近日有读者反映,哈市出现以出卖个人电话、住址、家庭情况等信息赚钱的信息中介公司。信息公司从各种渠道收集个人信息,然后卖给一些需要个人信息的公司或个人。哈尔滨信息港的交易频道专门有人求购个人信息。为此,记者进行了调查走访。

  据市民宋先生介绍,今年年初,他在我市旭升家园购买了一套商品房。正在他准备装修新居时,一个陌生人拨打他的手机,问他是否需要雇装修公司?宋很纳闷,询问对方是怎
么知道自己手机号的?对方只是回答说:“你不认识我,但我可认识你。”说完又说出了宋先生的家庭住址和工作单位。宋先生吓出一身冷汗,想不明白对方是怎么知道这些个人隐私的。在宋先生的一再追问下,对方只告诉宋先生,这些信息是从一些信息中介花钱买来的。

  消费者购物时的用户回访单、市场调查表等等,成了泄露个人信息的主要途径,也成了一些中介赚钱的资源。记者在我市一商场内看到,很多商品在购买后,都要消费者填写包括联系电话、家庭住址等个人信息在内的用户回访单。而在各种诸如房屋中介、婚姻中介填写个人资料则是必须履行的手续,而这些表格正在泄漏人们个人隐私。

  在我市哈尔滨信息港的交易频道,一则“求购个人信息”的广告。记者看到,一家名为“讯通”的信息服务公司,有偿收集个人信息。广告中说,该公司为搞市场问卷调查,正在大量收购个人信息,从事诸如售楼、产品售后服务等工作的人,可以与本公司联系,报酬从优等等。广告上还刊登了公司的电子邮件地址。记者随后用电子邮件联系了该公司,对方发给记者一个信息价目表。只有电话、手机的每条2元,既有电话又有家庭住址的每条3元。价格最高的是有联系方法还有婚姻状态、个人血型、病史等隐私内容的每条10元。在电子邮件中对方还告诉记者,如果能长期提供这些信息的,可以在公司兼职,每月可以领取固定的工资,但也必须提供一定数量的信息给公司。

  目前,我国唯一涉及个人隐私的法律只有《民法通则》第4节“人身权利”中涉及个人隐私的保护,但并未明确规定,该如何保护和怎样保护。人们呼吁,在信息越来越重要的今天,应当加强对一些信息中介的监管力度。本报记者李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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