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配镜不准应赔偿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3月21日09:59 生活报

  问:我在眼镜店为上初中的孩子配眼镜。配镜前眼镜店给孩子验光,验光结果:左眼400度右眼500度,一共花了259元为孩子配镜。今年一月,我带着孩子到医院眼科进行检查,发现孩子右眼镜片度数为600度不是配镜时要求的500度。我到眼镜店拿出医院诊断提出索赔,但眼镜店拒不承担责任,我可以到消协投诉吗?

  答:建议您以后配镜时要特别小心,不要轻信商家的口头说明,更要验明镜片的度数
、镜片品牌、产地等情况,最好货比三家。根据《消保法》第四条“经营者与消费者进行交易,应当遵循自愿、平等、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和第八条“消费者享有知悉其购买、使用的商品或者接受的服务的真实情况的权利”的规定,你可以要求眼镜店按原价退还给你259元钱,并赔偿你到医院检查的医疗费和误工费、交通费。(生活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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