摩托车主寻求吉利 私改车号 违反了交通法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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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3月21日10:35 大众网-鲁中晨报 | ||||||||
只因为觉得自己的摩托车牌号不吉利,竟私自将原来的车牌号用塑胶纸贴住,换成了另外一个车牌号。车主没想到这种做法已经违反了交通法,结果,不但摩托车被暂时扣留,车主还将面临200元—2000元的罚款。 读者徐先生反映,他的黑色摩托车牌号是鲁CLM187,他在高新区闫桥小区惊奇地发现,有辆红色摩托车的车牌号竟然与自己的相同。仔细一看,原来是车主用塑胶纸把车牌号的
记者见到了这辆“伪装”后的摩托车,中间的“8”明显是贴上去的,用手一揭,露出了隐藏在里面的数字,原来这辆车的车牌号应该是鲁CLM137。交警对车主进行询问得知,车主改车牌号的原因竟然是嫌原来的车牌号不够吉利。 交警告诉记者,这名车主的行为属于使用伪造、变造的机动车号牌,违反了道路交通安全法。根据有关规定,摩托车将被暂时扣留,车主还将面临200元—2000元的罚款。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