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毒敲诈厂家一审判刑七年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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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3月21日10:54 北京日报 | ||||||||
本报讯(记者黄秀丽通讯员李力)3月19日,在统一牌“鲜橙多”中投放敌敌畏实施敲诈的犯罪嫌疑人董必东,被丰台法院以投放危险物质罪、敲诈勒索罪,一审判处有期徒刑7年。董必东当庭表示不上诉。 去年底,京城发生多起扬言在超市投毒借机敲诈案。安徽省无为县农民、26岁的董必东看到媒体报道后,决定以同样的手法敲诈一笔钱财。去年11月14日19时,他将2毫升敌敌畏注
15日、16日两天,董必东以此相威胁,多次与统一公司电话联系,欲敲诈15万元。两天后,董必东被公安机关抓获,并很快被检察机关以投放危险物质罪、敲诈勒索罪提起公诉。法庭上,董必东对起诉书指控的犯罪事实没有提出异议。他只是一再辩解:“我不是冲着人去的,只是想给企业施加压力。”网络编辑:刘春燕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