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儿婚后吃苦父母焦急求助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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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3月21日12:07 南京报业网 | ||||||||
【金陵晚报报道】 案由上周五下午,一对白发苍苍的老夫妻来到南京市法律援助中心咨询。他们不知父母能否为女儿办理离婚手续。“我们也知道父母不能干涉子女的婚姻自由,但我女儿是呆子啊。”据这对均已年过七旬的老夫妻介绍,他们的独女张某今年30岁,由于其从小反应较慢,周围的熟人都知道她是“呆子”,可又不是医学上所说的痴呆,而是智商较常人低。“小时候别的小孩做一道算术题只要1分钟,我家女儿5分钟算出的答案还错得没边。我们为此伤透了脑筋。”女大不中留,自张某20岁起,老夫妻俩便开始为她的婚事发
说法 工作人员解释,按照我国《婚姻法》及《民法通则》的相关规定,尽管张某智商不高,但其并非“痴呆”,并非限制民事能力的人,既然她在挨打的情况下仍选择与赵某继续生活,那么他人无权干涉她的选择,包括父母在内。 通讯员 曲可 金陵晚报记者 洪唯(编辑 五木)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