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为压力所屈——记“市十佳律师”严道清(图)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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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3月21日12:23 汉网 | ||||||||||
一直以来,很多人将为嫌犯辩护的律师称为“魔鬼代言人”。面对社会压力,严道清毅然接下了省卫生厅某主任的受贿案。 庭审中,控方胜券在握。辩护时,严律师抓住当事人有自首情节的关键证据,据理力争,辩护意见最终得到了法院的采纳,当事人被从轻处罚。 严道清认为,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不能因其身份而改变立场,而律师的职责,就是要最大限度地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有人认为律师打官司只是为了钱,但面对13万元的金钱诱惑,严道清却断然拒绝了。 在代理光大银行借款担保纠纷案时,有人向严道清“透风”,只要他走走过场,对方愿意支付13万元酬金。严没有心动,经过两年的艰苦诉讼,为光大银行挽回了900万元的经济损失。结案后,被告也被他的能力折服,主动聘请严道清为法律顾问。 两年间,在严道清带领下,湖北忠三律师事务所由最初的5人发展到了近30人,并多次荣获“市级文明律师事务所”的称号,还成为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和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的常年法律顾问,参与拟订了开发区条例,协助完成下属企业过亿资产的重组,尽心尽责地为开发区创造了优良的投资环境。 (记者陈麒麟 实习生曹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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