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杂店里搜出赃车 店主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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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3月21日12:38 新闻晚报 | ||||||||
晚报讯 明知是他人犯罪所得的赃物而仍予以窝藏。日前,朱某被闸北区法院以窝藏赃物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 朱某在芷江西路上开了一家烟杂店,却并未正而八经做生意,邻居们经常看见陌生人将助动车、电动车往朱某的小店里堆放。去年9月上旬,公安机关从朱某非法搭建经营的烟杂店里搜出呈捷牌助动车3辆、永久牌电动车2辆、小灵通牌助动车1辆。价值人民币24557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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