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航职员用工作之便帮毒贩登机运毒品被判无期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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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3月21日14:25 法制晚报 | ||||||||
本报讯(记者 红林)记者今日上午获悉,协助毒犯运输毒品的中国南方航空(集团)深圳公司营运部工作人员杨旭被判处无期徒刑后,市检二分院针对深圳宝安机场的安检漏洞发出检察建议。 目前深圳宝安机场已制定出一系列整改措施,并已将整改情况回函告知检方。
2004年6月3日早晨8时,毒贩徐国英来到深圳宝安国际机场,将一个装有大量毒品的纸袋交给杨旭,其在明知纸袋内装有毒品的情况下还找到同事杨某,让杨某帮忙开车将纸袋带进机场,因为作为机场工作人员的杨某开车进机场不用安检。随后, 杨旭仍通过其他同事,“护送”徐国英从工作人员安检通道进入机场候机厅,避开机场安检,使其得以携带毒品登机,北京警方侦破此案后,查获毒品共计2569.4克。该案被称为我国空中贩毒第一案。 此案宣判后,承办此案的市检二分院向宝安国际机场发出检察建议书,建议其采取综合措施,对机场安检工作进行治理整顿。 收到检察建议后,深圳市宝安国际机场对空防安全进行了全面、系统的整顿,并建立起安检人员查获毒品或违禁品后的奖励机制。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