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院错换孩子17年 全家将其告上法庭索赔35万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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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3月21日16:11 北方新报 | ||||||||
3月17日上午,巴彦淖尔市乌拉特前旗人民法院民事审判庭内座无虚席,一场备受人们关注的医疗侵权诉讼案在此开庭,原告是乌拉特前旗西山咀镇铁路职工蒋文龙、吴月梅夫妇以及儿子蒋某,被告是乌拉特前旗人民医院(以下简称前旗医院)。案件的缘由是:2004年,原告蒋文龙、吴月梅突然得知他们养育了16年的儿子蒋某竟然不是亲生的。夫妇二人认为,当年吴月梅是在前旗医院生的小孩,孩子是在医院被换掉了,因此状告该院赔偿精神损失费、抚养费共计35万元。本报记者专程赶赴乌拉特前旗,对此事件进行了采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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