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社会干将踩滑板越狱后在酒吧行凶被判死缓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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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3月21日22:53 四川新闻网-成都晚报 | ||||||||
李进剑,四川巴中人,成都黑社会老大邱红兵的得力“干将”。在一次仇杀中,李进剑舍命为邱红兵挡了一枪,被邱红兵视为救命恩人。2001年,李进剑在成都某宾馆酒吧滋事,持刀杀死一名保安,杀伤一名经理。案发后,李进剑被成都市公安局金牛区分局抓获。2001年底,李进剑被判处死刑,缓期两年执行,关押于川中监狱。 “老大”报恩 为他改名
李进剑被判处死刑后,邱红兵为了报答救命之恩,不惜花费大量金钱四处活动。寄希望于能够得以减刑,邱红兵后来竟将李进剑的个人档案篡改,将他改名为“陈三富”。 2004年3月28日晚,李进剑在外围涉黑人员的接应下越狱脱逃。 脚踩滑板 “飞”出高墙 经过精心策划,邱红兵指使手下,将一个专业高级滑板秘密送到李进剑手中。2004年3月28日晚上,经过预谋,李进剑在夜色的掩护下,脚踩滑板,从事先选好的一段坡路上快速滑行后,利用滑板的惯性腾空而起,竟然“飞”起来越过有重兵把守、高达6米多的电网高墙,在外围涉黑人员黄忠等人的接应下逃之夭夭。公宣 本报记者 陈娟 实习生 肖瑶 摄影 李杨 经过近一年的艰苦侦查,今年3月18日,成都市公安局发现了2001年被判处死缓、2004年越狱脱逃的死囚犯李进剑的行踪。当天上午,成都市公安局调集刑警支队特警、侦查三处刑警和相关精锐警力在成都北郊“凤凰故园”公墓布下重兵。短兵相接、生死较量中,特警、刑警将开枪拒捕、负隅顽抗的死囚逃犯李进剑击伤生擒。现场抓获另外6名涉黑成员,缴获制式手枪2支,子弹21发。昨日上午,成都市公安局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此案的抓捕情况。 循线追查 2004年5月初,四川省公安厅和川中监狱重金悬赏,通缉越狱死囚李进剑。成都市公安局接到通报后,立即成立由刑警支队侦查三处、特警大队和相关警种组成的“2004.3.28”专案组,从接应李进剑越狱的涉黑人员黄忠、杨伟等人身上展开侦破。 2004年5月底,专案组民警在成都站北地区将内江人黄忠和廖义伟抓获。经查,黄、廖二人还分别涉嫌内江两起杀人案。 2004年12月24日,专案组民警在成都太平洋影城将内江人杨伟抓获。同日,专案组民警在成都科华北路蜀江春酒楼,将当时与杨伟频繁接触,相貌酷似李进剑的内江人朱燕兵挡获。经查,朱燕兵涉嫌内江一起伤害案。 今年3月,专案组民警发现绰号“三娃”的内江人李建利与李进剑有接触,遂加大对李建利的侦查力度,由此发现成都人邱红兵、孙昌岭涉嫌包庇李进剑等人。而邱红兵正是成都最大黑社会团伙的老大。 发现死囚 3月18日,专案组获悉该案众多嫌疑人员将于当日上午,在“凤凰故园”公墓为邱红兵的小舅子、内江人赵某下葬。上午11时许,邱红兵、孙昌岭、李建利等人手捧骨灰、鲜花、香蜡钱纸等祭品,从不同方向聚集到公墓中心地带。专案组民警化妆成父子、夫妻和扫墓者,从远处观察到,经过精心化妆、戴上了平光眼镜的越狱死囚李进剑正混杂其中。 成都市委常委、市委政法委书记、市公安局局长苏培玮,常务副局长李兆林,副局长姚成毅、王雄等领导密切关注事态发展,指示务必成功擒获越狱死囚,一网打尽该犯罪团伙! 成都市公安局副局长王雄和刑警支队支队长杨波、副支队长张军靠前指挥,特警大队大队长黎再坤、教导员赵敏、副大队长宁峰等率20余名特警埋伏在公墓外围,与设伏的由刑警支队三处副处长张铸率领等众刑警形成合力,内外呼应。 抓捕开始 “凤凰故园”墓碑林立,墓间小道纵横交错,抓捕行动稍有不慎,嫌疑人员就会凭借复杂的地形瞬间逃匿或拼死顽抗,重点缉捕对象李进剑在越狱潜逃期间甚至多次扬言:如果遇到警察抓捕就先开枪打,拼个鱼死网破! 专案组面临的是一场非常危险的硬仗。 正午时分,葬礼行将结束,缉捕人员迅速组成三只队伍,沿公墓上、中、下三个方位,对目标形成铁壁合围之势。12时10分,三路特警、刑警穿防弹背心、持手枪和微型冲锋枪,用鞭炮声作掩护,从百米之外直插墓地中心。 生擒死囚 冲在最前面的特警大队副大队长宁峰鸣枪示警,第一组特警向越狱死囚李进剑直扑上去。 李进剑才蹿出几步,就被特警李永建一脚踹翻在地。李进剑一边滚一边掏枪,特警郭文军眼疾手快,一把摁住李进剑的头,猛力将其举起的枪压向地面。这时,李进剑扣动了手枪扳机,子弹击穿了李进剑自己的左脚踝。特警李之江迎面赶到,被弹出的子弹擦伤右脚。 穷凶极恶的李进剑企图再次扣动扳机,特警魏长奇以快制快,拔枪射击,子弹从李进剑的后颈打入,左耳穿出,李进剑应声倒地。从他身上,民警缴获制式手枪一支、压满子弹的弹夹两个。 在现场,合围民警还抓获内江人李建利、邓奇军、曾强、王德友和成都人邱红兵、孙昌岭等6名犯罪嫌疑人,并在邓奇军身上缴获制式手枪一支,子弹9发,弹夹一个。目前,这6名犯罪嫌疑人均已被刑事拘留。至此,成都市公安局前后共抓获该案涉黑成员11人。 被捕后,李进剑说,他是抱着“不死就跑脱”的决心与警方对抗的,但特警的神妙枪法却破灭了逃避法律惩处的想法。在昨日的新闻发布会上,警方正告那些想要逃避打击的违法犯罪分子:无论逃到天涯海角,都逃不脱公安机关的恢恢法网。 昨日,四川省监狱管理局专程派出狱政处处长王一刚向成都市公安局赠送了锦旗,并兑现了8万元人民币奖金。 “2004.3.28”四川省川中监狱死囚陈三富(即李进剑)、洪金星越狱案震惊公安部和司法部,由此牵出的民警涉嫌失职案,于近日有了一审结果:程某等5名狱警犯过失致使在押人员脱逃罪,被南充市高坪区法院判刑。 程某原是川中监狱育新学校技术教研室主任、二级警督;张某原是十监区监区长、一级警督;蒋某原是十监区民警;熊某、陈某原是八监区民警。 检察院指控,程某违反规定,将只能由民警管理使用的育新学校卷帘门钥匙交给犯人监督岗的陈某(监狱犯人),致使钥匙脱管。2004年3月28日,李进剑从陈某手中骗取了钥匙,伙同另一脱逃犯人洪金星进入育新学校教室,在锯断教室窗户钢条后逃之夭夭。 程某在庭审时辩称,把育新学校卷帘门钥匙交给犯人监督岗管理,这在监狱是惯例;案发当天,不该他值班;另外,钥匙脱管只是两名死囚逃跑的一个间接原因。因此,他认为自己在越狱案中没有任何失职行为。 熊某、陈某在庭上也辩称,监区大门设置罪犯门岗协助民警管理,也是监狱的惯例。 法院审理后认为,程某等5名民警不正确履行职责的行为,侵犯了国家监管机关的正常活动和监管秩序,构成了失职致使在押人员脱逃罪。法院一审判决:程某、张某、蒋某犯失职罪致使在押人员脱逃,判处有期徒刑1年,缓刑1年;熊某、陈某犯过失致使在押人员脱逃罪,判处有期徒刑6个月,缓刑1年。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