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装修一天得向物业交10元钱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3月22日01:36 辽沈晚报

  铁西区贵和街26号楼居民意见大了:这不是乱收费吗?

  铁西区贵和街26号楼及附近的高层组成一个新的小区,去年陆续进住的居民都被物业公司收取的“装修管理费”整蒙了,有的居民一下子就要预交两三千元,有的业主装修一天得给物业10元钱的管理费,这不是变相的拆改抵押金吗?

  业主

  装修前得预交2200元,装修超期一天扣10元,剩的钱至今没退还

  近日,记者来到铁西区贵和街26号楼1单元13楼,居民赵燕(化名)及丈夫给记者出示了一张《房屋装饰装修管理协议》。赵燕说,去年他们买房子的时候,得一次性交纳一大笔费用,除了应该交纳的物业管理费、装修垃圾清运费320元外,多出来一项装修管理费,而且是预交的,不交不给钥匙。她家房子面积在100平方米以内,所以先交纳2200元,而100平方米以上的,就得先交纳3200元。这笔钱在装修后三个月内返还,但是有私自拆改公共墙体的,则要扣除一部分;装修时间超期的,超一天,就扣除10元钱。

  “听听,这名目和拆改抵押金不是一个意思吗?只不过换个名字而已。还有,为什么自己家装修,物业公司还得限定时间,超时间他们就罚钱,这有法可依吗?”赵燕非常不理解,可是当时不交钱的话,就拿不到钥匙,只好乖乖交了。去年10月末,赵家装修完毕,他们马上告诉了物业公司相关人员,物业人员态度非常好,说那钱一定退还。等了3个月,快过年了,赵的丈夫又找到物业公司工作人员,工作人员答应给退,但是说,赵家房子装修期限本是45天,实际装修期超过了10天,一天扣10元得扣100元,加上4个装修工人的办证成本,再扣40元钱。赵的丈夫一听,也没办法,可是这笔钱还是没退,到现在快5个月了。

  记者看了一下2200元“装修管理费”的收据,为辽宁省财政厅发的专用收款收据,物业企业和业主签订的合同上不光有“预收装修管理费”的内容,还有垃圾清运费的内容。另外,每位业主还一次性被收取了1000元钱的可视电话系统,交给开发商,入住的400户就共收了40万元。

  而4楼的一位业主则告诉记者,他们和赵家不太一样,是按装修天数交纳,一天给物业装修管理费10元,最少家里得装修1个月,这一下子物业就收取了300元钱。可是这户居民发现,物业并没有进行什么管理。

  记者和业主们粗略地计算一下,目前小区5栋高层已经入住了400户居民,一部分是按天交纳,一天10元钱,按照装修期最短的30天计算,100户业主向物业公司就交纳了3万元;一部分和赵家人一样,一下子交纳2200元或者交纳3200元,按照最低标准2200元计算的话,物业公司收取100户“预交装修管理费”就达到了22万元之多。虽然物业公司称目前有100多户业主拿回了这笔钱,但是其中的“超期费用”、“装修人员出入证”等等也不是笔小数目了。

  物业

  我们收费是“有文件可依的”

  记者来到沈阳中厦物业管理有限公司,维修部王部长对于“变相拆改抵押金”的说法并不认同,并从公司档案中拿出了一个文件的复印件。“物业公司收费,是有文件可依的,不是乱收。你可以看看!”

  记者一看该文件,是今年沈阳市建委、房产局、公安局、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环境保护局联合下发的3号文件,其中记者注意到这样一条:“在居民装修前,与居民签订《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管理服务协议》,将住宅室内装饰装修中的禁止行为和施工时间、噪声防治、垃圾清运等注意事项告知装修人和装修人委托的装饰装修企业。对业主、使用人、装饰装修企业违反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管理规定的违法违规行为应予以制止。同时填写违反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管理规定投诉书,或直接向相关执法、管理部门报告。”文件中大部分内容是约定物业企业本身应该对业主装修进行管理,这是义不容辞的责任,并没有注明让物业企业在这方面收费。

  记者注意到五大局中并不包括物价部门,而且文件内容中并没有收费方面的规定。“该项装修管理费有物价部门的收费许可吗?”记者问。王部长说负责人不在,他不清楚。

  物价部门

  该小区物业还没有收费许可,无权收费

  记者就此事咨询了沈阳市物价局收费管理处的张先生,他说,该小区物业没有办理收费许可,无权收费。所谓的“装修管理费”根本不允许收取,可视对讲电话系统根据规定应该算在房屋公共面积里的,不该再收费了。

  可物业公司的卢先生解释说,收“装修管理费”不是强迫收的,完全是双方签订协议,广大业主们自愿交纳的。这费用内容包括装修时电梯维护成本、小区安全防范投入、统一管理等,根据国家建设部110号令收取的。记者问:“公司有没有办理收费许可证?”他回答说公司刚完成招投标手续,目前正在办理,没下来。既然这样,物业公司有什么权力收取业主们任何费用呢?

  关于每户1000元的可视对讲电话系统费用,他说是开发公司收取的,在工程完工后又单独给每户业主安装的。

  “本来是理所应当的职责,物业部门却借此机会来大笔收费;应该把费用退还给我们!”业主们告诉记者。

  本报记者 李国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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