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吃顿饭给两家发票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3月22日06:34 时代商报

  热线声音:“昨天,我和几个朋友到餐馆吃饭,给的两张发票不但与饭店名不一致,还是两家的。”

  昨日,一位杨女士告诉记者,前天她和两个朋友到一家叫肥蚬子的海鲜餐馆吃饭,一共花了120元。结账时,服务员拿来两张发票,一张100元的,一张50元的。开始她还挺高兴,以为占了便宜,一看饭店的名头,不是“肥蚬子”不说,还是两家不同的餐馆。

  回音:沈阳市地税局票证部门的工作人员告诉记者,这种行为叫“串票”,是绝对不允许的。如果消费者下次再遇到这样的事情,一定要保留证据,可以证明发票是该餐馆开具的才可以,比如说让餐馆盖章或签字。拿到这种“串票”的消费者可以拨打96066举报,地税部门会对这种情况给以相应处罚,如果有罚款的话,举报者可以得到15%的奖励。

  时代商报记者张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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