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学教师课堂上公然殴打学生致其门牙脱落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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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3月22日08:04 潇湘晨报 | ||||||||
本报讯 一名年仅12岁的小学生,竟然在课堂上被老师打掉一颗门牙,嘴巴受伤缝了6针。3月17日,因为在课堂上公然殴打学生,株洲市石峰区杨梅塘小学音乐教师陈某被当地警方处以治安拘留15天的处罚。 3月15日下午,杨梅塘小学101班正在上音乐课,12岁的廖同学与同桌袁同学因为一点小事扭打到一起。当时正在弹琴的音乐老师陈某说:“要打,你们俩把衣服脱了再打。”
“他还用脚用力踢我,用塑料玩具划我的脸。”廖同学回忆起当时的一幕至今仍心惊胆战。他说,他不断向陈认错求饶,全班同学也都帮他求饶,但陈老师就是不听,继续摔打他,直到他的门牙被打掉一颗,嘴巴被打破,鲜血直流。廖还说,自己倒地后爬起来往教室外逃,陈老师竟然追出教室。当自己跑到楼梯口时,学校一位体育老师把他抱到了校医室,他才脱离“虎口”。当时目睹陈某打人的该班许多同学证实了廖的说法,并对打人一事表示愤怒。 事情发生后,当地警方将陈某传唤到湘天桥派出所调查。杨梅塘小学一边调查事情经过,一边立即向上级主管部门汇报,并极力做好善后工作。石峰区教育局对此高度重视。事发后,学校及时垫付了廖的医药费。 目前,打人一事已经有了初步处理结果:学校召开党组织支部会议,建议取消陈某的预备党员资格;陈某违反学校相关规定,将按规定进行处罚。3月17日,湘天桥派出所作出了对陈某处以治安拘留15天的处罚决定。 3月17日,陈某向廖同学及其家人表示了歉意,并已到事发的101班向该班全体学生承认了错误,也在全校老师面前作了检讨。记者 王兴夏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