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拆迁补偿见一面就结婚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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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3月22日08:58 南京晨报 | ||||||||
晨报讯 为多要拆迁补偿费,一对年轻人认识两个月后,就匆忙登记领了结婚证,但双方没有感情,只好上法庭要求离婚。 2003年7月,家住雨花台区的顾峰(化名)与安徽无为县的女青年许某相识,双方见过一次面后,在同年9月就领取了结婚证。随后,在顾的帮助下,许某将户口迁入到南京,但人仍在安徽老家。不久,顾峰所在的村被征地拆迁,顾按规定领取了补偿给许某的劳力安置
顾峰说,当初匆忙领证,是因为马上就要征地拆迁,如果能把女方的户口迁过来,就能多领取一份补偿钱,而对方也是为了把户口留在南京才跟自己领取结婚证的。顾在多次寻找未果后,将许某告上法庭,要求解除这种“有名无分”的婚姻,并要求许返还财礼钱。 雨花台法院审理认为,双方婚姻基础差,没能建立起夫妻感情,准许离婚。此外,还判决顾某返还许劳力安置费25000元,许退还给顾财礼4000元。 作者:郑冰 李克诚 (来源:南京晨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