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装“能人”敛财 50万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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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3月22日11:23 每日新报 | ||||||||
冒充军队干部专向熟人行骗刘峦海江王鑫 新报讯【记者刘峦通讯员海江王鑫】本报曾经报道的本市无业人员苏某冒充军队干部,以能为事主万某疏通关系避免被公安机关处理为由,诈骗万某及自己的熟人李某现金9万余元一事。日前案件再次出现最新进展,昨天,记者从河东警方获悉,通过警方一个月深挖细查,进一步查实苏某使用惯用伎俩,专门向熟人下手,多次实施诈骗,涉案价值共计50余万
昨天,记者从河东警方获悉,在犯罪嫌疑人苏某被依法刑事拘留后,经过公安河东分局刑侦七大队对其住处依法搜查,获取了充分的证据,经过进一步审理,迫使苏某对自己的罪行做了进一步交代。苏某称,平日里,为了给自己实施诈骗创造机会,他对每一位亲戚朋友都自称在“人民解放军某部”工作,并承诺有事尽管找他,他一定“鼎力相助”。这一伎俩果然有效,2003年11月,苏某亲戚的熟人马某找到了他,讲述了自己想当警察的愿望。苏某见有机可乘,他先是谎称自己是解放军某部副主任,定能为其办成此事,后又花言巧语地为马某描绘了美好的“从警之路”。见马某满怀憧憬,苏某知道“成功”了一半,于是以“招待费”开出价钱,骗取马某现金数万元,得手后又以培训费、交纳公积金等不同理由先后三十余次诈骗马某人民币共计39万余元。其间为了骗取马某的信任,苏某不仅到外地非法购买了假警服、警徽等物,还私自伪造了盖有公安机关有关部门印章的公文数十张。而马某最终也没能如愿当上警察。 办案民警在审理中,认定苏某还有案情没有交代,再一次加大审理力度,迫使苏某再次交代自己的诈骗事实,苏某供述,在2004年,他曾冒充军队干部,诈骗其亲属的战友田某。当时田某请求他帮忙将其外孙女田某某的户口从河北省张家口市办进天津市,他以“活动经费”“手续费”等为由先后三次骗取田某人民币共计2万余元,其间苏某又私自伪造了盖有公安机关有关部门印章及某区教育局印章的公文,进行敷衍。 截至目前,经警方初步统计,仅此4起诈骗案件中,苏某的非法所得就高达50余万元。后据苏某交代:其本人根本没有工作,却用诈骗得到的钱租用高档住房,租开时尚汽车,吃喝玩乐,肆意挥霍,过着奢靡的生活。 警方提示 骗子往往会在自己的头上加上耀眼的光环,比如某高官、某国家机构工作人员,或是某高官的亲属,然后称自己可以办任何事情,而办事情就需要花钱,这样利用现在社会上一些不良风气,诱导受骗人员。而有的骗子,还专门骗取熟人,或通过熟人的介绍,取得受害人的信任,从而达到实施诈骗的最终目的。因此人们在交往中,应该提高警惕,正常的事务应该通过正式渠道进行办理,不要迷信不良风气所能起到的作用,这样才能不给骗子以可乘之机,也能避免给自己带来财物和身心的伤害。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