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次乘飞机却因误时落空,状告旅行社获赔820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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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3月22日11:27 南京报业网 | ||||||||
【南京日报报道】(通讯员 李自庆 陈池 记者 殷骏)一市民从某旅行社买了张飞机票,登机时却因误时而未能如愿。于是,他将该旅行社告到鼓楼区法院,要求赔偿损失。 去年10月14日,李某通过电话预订方式,从某旅行社处买了张当月16日上午11时20分飞往成都的机票。这是李某第一次乘飞机远行。16日上午,他提前20分钟赶到机场,可在办理登机牌时,却被告知已误时,应提前30分钟办理登机牌。此外,又因他所购的航空客票是
法院审理认为,作为航空客票销售方,该旅行社对李某负有告知何时到达机场办理相关手续的附随义务。且旅行社出售给李某的航空客票是团队票,致他无法签转、换乘航班,故因误机造成损失应由该旅行社承担。昨天,法院判决该旅行社赔偿李某损失820元。 (编辑 五木)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