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骗子专“杀熟”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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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3月22日14:40 今晚报 | ||||||||
本报讯(记者吴阿娟通讯员黄瑾)一名男子“化身”本市开发区招商办人员,连骗三人及一家单位,而这三名被害人都与他有亲属关系。本市河北区人民法院日前经过审理,以诈骗罪判处该被告人有期徒刑1年6个月,并处罚金4万元。 2003年5月至6月间,40多岁的男子刘某某,自称是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招商办工作人员,以能为黄某之女办理到天士力中学就读需要交纳学费为名,骗取黄某9900元。而当黄某
公诉机关随后以诈骗罪对刘某某提起公诉。法庭上,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招商办出具证据证实被告人刘某某并不是开发区招商办的工作人员。 庭审中,刘某某的辩护人提出被告人刘某某与被害人有亲属关系,与一般的诈骗犯有明显区别,并提出,刘某某虽然收了某房屋建筑工程公司的钱,但代其向欠债方讨过债,所以刘某某与建筑公司的纠纷应属民事纠纷。 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刘某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取虚构事实、隐瞒真相的手段,骗取公私财产,数额较大,其行为已经构成诈骗罪。被告人刘某某的亲属代其退还了全部赃款可视为刘某某退还,可酌情从轻处罚。刘某某在庭审中认罪态度较好,可酌情从轻处罚。但刘某某的辩护人所称刘某某与建筑公司的纠纷属于民事纠纷的辩护意见与庭审查明事实不符,法院不予采纳。由此,法院作出如上判决。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