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执法出“错案” 追究责任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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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3月22日15:34 千华网-千山晚报 | ||||||||
千山晚报消息今天是国家颁布《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一周年。一年来,鞍山市政府在积极贯彻《纲要》精神的同时,结合鞍山实际,采取了“自削权柄”———清理过时法律和行政审批,推行“阳光政务”———公开政府信息,实行行政效能监督考核制———规范执法行为等多种措施,使政府在市民的心目中越来越有威信。今年是鞍山提出建设法治政府的第一年,全市将建立健全公众参与、专家论证和政府决策相结合的行政决策机制,并提出对行政执法错案和违法行政行为严格追究责任。
据了解,国家颁布的这部《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要求行政机关实施行政管理,应当遵循公平、公正的原则,没有法律、法规、规章的依据,行政机关不得做出影响公民合法权益或增加公民义务的决定。《纲要》要求,行政人员在执法时要不偏私、不歧视、平等地对待每一个相对人即普通百姓。根据《纲要》的原则,市政府一年来采取了多项措施。据悉,去年一年全市共清理各种文件5万余件,其中地方性法规44件,政府规章121件;清理行政许可项目406项,其中拟保留的项目256项,拟取消的项目63项,拟待定的项目87项;清理出市级合格行政许可实施主体66个,其中行政机关47个,法律、法规授权组织19个;清理出不合格行政许可规定的实施主体48个,这些“自削权柄”的举措,让市民在办理“跑审批”等事项时深感方便不少。 去年以来,市政府还加大了政府信息公开的力度。很多市民通过浏览“鞍山市政府信息网”,就可以知晓市政府机关的工作情况,特别是依法行政的实际情况。这一举措,不仅使市民可以参与、配合、监督政府的工作,同时也有助于政府树立透明、开放、清廉、服务百姓的良好形象。据悉,到今年6月底,全市的77个政府部门将全部实现信息网上公开,只要不属于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或者其他不宜公开的内容,市民都将知晓。 为了保证市民去行政机关办事不看脸色,保证办事效率。市政府去年开始还在全市的行政机关开展了对依法行政人员的行政效能监督考核。考核期间,每个行政人员的工作效率运行情况、工作作风表现情况、工作程序规范情况、工作过错追究情况等方面都被列入考核指标。那些“敢撞枪口”的违纪者,得到了监察部门的严肃查处。另外,鞍山去年还首次对行政诉讼败诉案进行责任追究,执法主体不合法、越权执法造成败诉的执法者都受到了相应处罚。 今年是鞍山提出建设法治政府的第一年,市政府在严格贯彻依法行政的前提下,建立健全公众参与、专家论证和政府决策相结合的行政决策机制;制定《鞍山市政府重大行政决策和合法性论证程序规定》;建立重大决策法律顾问咨询制度;改进政府立法工作方法,扩大政府立法工作的公众参与程度;严格执行《鞍山市行政执法错案和违法行政行为责任追究办法》;认真实行法定代表人出庭应诉制度,建立行政诉讼败诉案件备案和责任追究制度。 (记者 刘一鸣)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