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村医生发现肺结核病人可得“报病奖”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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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3月22日21:21 新华网 | ||||||||
新华网北京3月22日电(记者周婷玉)为加强农村地区肺结核病人的发现和督导治疗管理工作,卫生部决定面向广大乡、村医生设立肺结核病报病奖和督导管理费,并于近日印发《肺结核病报病奖和督导管理费补助办法》。 办法指出,肺结核病报病奖是指乡、村医生推荐肺结核可疑症状者或疑似肺结核病人,经县级结核病防治机构确诊为活动性肺结核病人后,向乡、村医生所发放的奖励性补助。
督导管理费是指乡、村医生完成对登记的活动性肺结核病人的督导治疗工作,并经县级结核病防治机构确认后,向乡、村医生所发放的工作补助。 报病奖和督导管理费发放标准由省级卫生、财政部门制定。中央财政安排部分补助经费,不足部分由地方财政负担。 据卫生部调查显示,目前,我国有肺结核患者约450万人,是全球22个结核病高负担国家之一。在这些患者中有近80%的在农村,尤其是中西部地区。为遏制结核病的传播和流行,近年来,我国以农村为重点,大力加强结核病防治力度。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