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中心新浪首页 > 新闻中心 > 社会新闻 > 正文

酒后一拳致死他人案 缘何办案一年判缓刑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3月23日01:56 法制晚报

  本报讯醉酒后无意打了别人一拳,竟将对方打死。今天,一拳惹祸的靳德林被以过失致人死亡罪判处有期徒刑3年,缓刑5年,同时赔偿死者家属16万余元。

  2003年11月10日晚,靳德林与朋友吃饭喝酒。酒后,靳德林与被害人刘振海互相搀扶着离开酒家。“华子,给点钱。”靳德林开始向对方借钱。“行,呆会儿给。”刘振海还没说完,靳德林就用拳头打了他的额头一拳。

  晚9时,刘振海酒后到了家,他的妻子发现他额头有一红包,便询问怎么回事。刘说是靳德林喝多了用拳头打的,还说头晕。

  5天后刘振海因重度颅脑损伤死亡。

  采访法官

  为何办一年?

  据负责此案的法官助理马寅华介绍,公安机关移送此案到海淀检察院后,检察院认为“被害人死亡确实是由于那一拳所致”的证据不足,退回补充侦查。公安机关又收集了十余人的证人证言,再加上法医尸检报告,证实被害人死亡符合被外力作用头部,致重度闭合性颅脑损伤死亡,遂又移送至检察院。

  为何判缓刑?

  由于被告人在事发后主动接受民警传唤,在法庭上对自己的罪行完全承认,又主动赔偿了被害人家属10万元,所以法院酌情从轻判处。

  作者:杨京瑞


 
推荐】【 小字】【打印】【下载点点通】【关闭
 
新 闻 查 询
关键词
免费试用新浪15M收费邮箱 赶紧行动! 05年老百姓干啥最赚钱


彩 信 专 题
双响炮
诠释爱情经典漫画
水蓝幸福
海螺爱情精彩图片
请输入歌曲/歌手名:
更多专题 缤纷俱乐部
 
 


新闻中心意见反馈留言板 电话:010-82612286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 - 2005 SINA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 新浪网